一、概述
中國重汽(香港)有限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以下簡稱“中國重汽”、“本集團”) 始終堅持負責任發展的戰略, 將“綠色低碳”融入企業基因。本集團參考氣候相關財務信息披露工作組(TCFD)的指引與香港聯交所《氣候信息披露指引》,結合自身業務及運營特點,建立氣候變化管治體系,主動識別與積極應對集團因氣候變化所面臨的各項風險,制定氣候風險專項應對舉措,統籌布局低碳發展路徑。
二、適用范圍
本政策適用于本集團。
三、氣候風險管治
本集團氣候風險治理架構以“決策層(董事會)-管理層(ESG管理組)- 執行層(ESG工作組)”三層框架組織架構為基礎,建立起董事會至成員企業自上而下的全方位氣候管治體系,以推進本集團氣候戰略及氣候風險管理相關事務的實施與落地。
董事會:對集團應對氣候變化相關事宜負最高責任,審批本集團氣候策略、目標等相關事宜;
ESG管理組:全面領導、管理公司及成員企業范圍內的氣候風險管理工作,定期討論氣候變化相關事宜并監控氣候風險, 監管審閱本集團氣候變化應對工作及氣候目標達成情況,定期向董事會匯報并提出建議,以支持董事會對于氣候變化相關事宜的監管與決策;
ESG工作組:負責統籌協調日常氣候風險管理及執行工作。
四、氣候風險識別與管理
本集團定期收集、識別因氣候變化對于企業生產和運營產生影響的氣候實體與轉 型風險機遇,并進行氣候情境分析,評估氣候風險機遇原因及對于業務表現的潛在影響程度,編制氣候風險機遇識別清單。依據風險機遇清單,對于各項風險開展定性及定量分析,并進行重大性評估與優先級排序,以此為基礎制定相應的氣候風險與機遇的應對措施與策略。依據定期風險評估結果,本集團將氣候風險管理納入整體風險管理體系, 對氣候風險進行系統性科學管理。
五、氣候行動
本集團依據風險識別評估結果,通過戰略調整、減緩與適應三個層面開展行動, 以充分應對氣候變化帶來的影響。
六、附則
本政策未盡事宜,或者與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等相悖的,以國家法律、 法規及政府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