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適用性:
本準則適用于可提供或有意提供商品和服務的個人、組織和公司(供應商),而該等商品和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合同制造、賦形劑、貿易商品、包裝、物流(配送和倉儲)、設備、機器以及用品、營銷和創意機構、印刷、市場調查、旅行相關服務、會議和活動服務、IT硬件、軟件和相關支持服務、專業服務(咨詢和派遣制員工)、車隊、工廠、財務和人力資源方面的普通和行政管理服務提供者、研發相關供應商,包括但不限于,擔任中國重汽及其成員公司和子公 司分銷商、招標代理、銷售代理、臨床研究服務、實驗室和外包開發服務以及業務合作伙伴。
二、遵從適用法律、法規和供應商準則
供應商必須遵從適用于其運營的法律、規則、法規和行業和地方道德標準,以及中國重汽供應商行為準則。
三、商業慣例
供應商須道德營商,誠信行事。具體而言:
3.1反賄賂、回扣、非法付款和其他腐敗做法
供應商不得直接或通過第三方間接向政府官員或公務員、政黨或個人行賄或 提供任何有價值物品,以便獲得不正當優勢、贏取或保留業務、不正當地影 響該人士或組織的行為或決定, 或非法影響任何人士、客戶、公司或公司代 表的行動。供應商必須保留可反映實際交易和付款的準確和透明記錄。供應 商不得收受賄賂或參與其他非法商業或政府關系誘導活動。
3.2公平競爭和反壟斷
供應商在開展業務時,須進行公平激烈競爭并遵從所有適用的反壟斷法。供 應商須采用公平的商業慣例,包括如實的宣傳廣告。
3.3利益沖突
如有任何已經察覺或實際存在的利益沖突,供應商必須向中國重汽管理層進行披露。中國重汽管理層必須審查任何明顯或實際存在的沖突,而如果允許存在利益沖突,此決定必須記錄下來。當個人利益或活動影響或看似影響了中國重汽做出符合其最佳客觀利益的能力時,即產生了利益沖突。如果中國重汽員工或中國重汽通過合同雇傭的專業人士可能在供應商業務中擁有任何類型的利益或與供應商之間存在利益關聯,則供應商應向中國重汽做出披露。
3.4禮品與招待
無需為與中國重汽開展業務的目的而提供禮品與招待。我們將會依據公 平和客觀的標準來選擇供應商,且不會基于任何個人關系而存有任何喜好或 偏好。我們不會向供應商或與我們開展業務之其他人士,收受或索取任何非 法或不正當利益,包括金錢、商品、款待、禮品或任何其他有價值物品。
四、動物福利
我們應仁慈地對待動物,最大程度地減少疼痛和壓力。供應商應通過采用創新的 分析方法,減少所用動物數目或改善程序以最大程度地減少痛苦,來尋找機會降 低對動物測試的需求。只要替代方案具有科學有效性并可被監管機構所接受,即 應采用替代方案。
五、數據隱私
供應商須按照適用數據保護法規定的方式運營,其中包括進行適于供應商代表中國重汽收集或以其他方式處理之個人信息敏感性的隱私和安全保護。供應商須擁有適當的組織架構和程序,進而確保保護個人信息免于意外、未經授權或非法損失、損毀、更改、披露、使用或訪問。這包括應對技術和組織安全的政策和 程序,以及對該等要求合規性的確認。供應商必須遵從管限跨境數據傳輸的法律。
六、人權、勞工和雇傭慣例、健康與安全
供應商須承諾支持員工和中國重汽利益相關者(包括其患者) 的人權,給予他們尊嚴與尊重。在向中國重汽提供服務或制成品和其他產品的過程中, 供 應商必須遵從管限人權事宜的法律,包括管限人口販賣和奴役的法律和法規。
6.1 就業自由
供應商不得使用強迫勞工、債役勞工或契約勞工或非自愿的獄中勞工。
6.2 童工和青少年工
供應商不得使用童工。供應商不得雇傭未滿 18 歲的青少年工來從事危險工 作或夜班工作,而且只有當青少年工的年齡超過國家法定就業年齡或完成義 務教育的年齡時,才允許雇傭該等未滿18歲的青少年工。
6.3 不歧視草案
供應商必須遵從所有適用的雇傭法律和法規,并且須提供一個沒有騷擾和歧 視的工作場所。供應商不得基于種族、膚色、年齡、性別、性取向、種族、 殘疾、宗教、政治附屬關系、工會成員資格、婚姻狀況或其他法律禁止的原 因對個人進行歧視。
6.4 公平對待
供應商須提供一個沒有嚴酷和不仁慈對待(包括對員工進行任何性騷擾、性 侵犯、體罰、精神或肉體強迫或口頭侮辱)、沒有任何威脅行為的工作場所。
6.5 工資、福利和工時
供應商須依據適用的工資法向員工支付酬勞,其中包括最低工資、加班時數和法定福利(包括社會保險)。供應商須向員工傳達其按時獲得當地法律和供應商政策規定之報酬的依據,包括加班時間和加班費率。任何工資扣減都應該合理, 符合適用法律的規定并且能夠被員工清楚了解。供應商應提供適當 的休息期間、充足的休息日或休息時間并遵從與最大工作時數有關的適用法 律和協議。
6.6 健康與安全
供應商須提供一個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亦需保證任何供應商提供的生活場所的健康與安全。供應商必須遵從所有適用的健康與安全法律和法規以及中國重汽健康與安全相關制度。中國重汽將制定適當的監督程序,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審核評估,及時匯報結果并采取改進措施,最大程度降低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6.7 員工保護
供應商需保護員工在工作場所和任何公司提供的住房中,免于過度接觸化學、生物、物理危險以及對體力要求高的任務和工作環境(如,極熱或極冷)。
6.8 流程安全
供應商須擁有適當的計劃,以避免或緩解化學品或其他物質的災難性釋放,包括避免火災和爆炸的特定計劃。
6.9 應急準備和響應
供應商須識別和評估工作場所和任何公司提供的住房中的緊急狀況,并須努力通過實施應急計劃和響應程序來最大程度地降低其潛在的影響。
6.10 危險信息草案
供應商須獲提供與危險物質有關的安全信息,以便對員工進行教育、培訓并保護其免于發生潛在危險。該等安全信息須以供應商工作場所中常用的語言載于書面文件中。供應商須確保與價值鏈(如適當)中其他業務合作伙伴(包括中國重汽及其物流和分銷商合作伙伴) 進行適當溝通,從而確保進行適當披露和管理危險。
6.11 工作場所設施安全、衛生
供應商工作場所設施(包括衛生間、食堂和提供的任何員工住處)須安全、干凈和衛生,并可滿足員工的基本需求。應為員工提供可供飲用的水。
七、環境
供應商須以一種對環境負責和有效的方式運營,以便最大程度地減少對環境的不 利影響。我們鼓勵供應商保護自然資源,盡可能地避免使用危險材料并且與利益相關者(如,其員工和社區)共同參與宣傳再利用和回收利用計劃的活動。
7.1 環境權限
供應商須遵從所有適用的環境法規。供應商須獲得所有必需的環境準許、許可、信息注冊和限制,并遵從其運營和報告要求。
7.2 廢物和排放
供應商須擁有適當的系統,以確保安全處理、移動、儲存、回收利用、再利
用或管理廢物、氣體排放和廢水排出。任何對人類或環境健康具有潛在不利影響的廢物、廢水或排放物,在排放至環境中之前均須進行適當地管理、控 制和處理。
7.3 溢出與釋放
供應商須擁有適當的系統,以避免和減少環境中的意外溢出和釋放。
7.4 環境效率
供應商須采取措施,以保護能源,減少有用水壓力或水源缺乏地區的耗水量, 并力求定期測量和報告其運營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
7.5 生物多樣性保護
供應商需遵循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采取措施保護森林、水體、土地等生態環境和資源,避免和減少運營對生物多樣性的影響。
八、管理系統
供應商須采用管理系統來促進持續改善,并滿足本供應商準則的期望。管理系統要素包括:
8.1 承諾和問責
供應商須通過分配適當的資源來證明其對本文件所述理念所做出的承諾。
8.2 風險管理
供應商須制定機制,來判斷和管理本供應商準則所應對的多個領域的風險。
8.3 準確的記錄和文件草案
供應商須保留必要的準確記錄和文件,以證明其滿足該等期望并遵從適用法規。供應商必須將記錄提供予中國重汽或其指定審計員,以便應要求進行檢查,進而確認符合該等標準。記錄必須清晰易讀、透明且可反映實際的交易和付款。供應商不得隱藏、未能記錄或虛假記錄條目。
8.4 培訓和資格能力
供應商須擁有一項培訓計劃,以便讓管理層和員工獲得適當水平的知識、技能和能力來應對該等期望。
8.5 持續改善
我們期望供應商設定績效目標、執行實施計劃和針對內部或外部評估、檢查管理層審核識別出的缺陷采取必要的糾正措施,從而在本準則的多項要素 方面進行持續改善。